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12年度桃園國際機場固定式空運貨櫃檢查儀(Sentry Portal) 1套系統定期保養維修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桃園國際機場固定式空運貨櫃檢查儀(Sentry Portal) 1套系統定期保養維修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1.3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單位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10/19 |
截止收件日期 | 111/11/17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1/18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19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已超過領標期限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國外(僅限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或其代理廠商須具有我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認可證明(應於開標日仍在有效期限內)。 (三)投標廠商須檢附至少1名任職(如勞健保或在職證明等)於該廠商之具有我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或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認可之政府許可原子能管理機構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 (四)具有維修、維護本案偵檢爆裂物貨櫃檢查儀或售後服務之能力證明。 (五)投標廠商所附資格文件若如為外文,須經翻譯為中文譯本,並經翻譯公會、民間公證人、法院等認證或公證,依序裝訂成冊及標列頁次、序號,以供審查。 (六)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投標廠商如有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局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局之採購。 (七)相關資規格規範詳如契約規範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